疑难解答
1服务外包企业哪些岗位
可以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问:大连杨建
——我们企业是一家服务外包型企业,有些岗位不适合固定工作制。请问,国家对于申请不定时工作制有哪些规定?软件设计人员可否适用不定时工作制?
适用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关于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9】36号
答:
首先是对企业所在的城市有限制。文件规定:“在国务院批转的北京、天津、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等20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对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性服务外包企业,确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部分岗位,经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实施特殊工时工作制。”
其中,“对软件设计人员、科技研发人员、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机动作业的职工,经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工作的职工和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经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W
2自愿辞职后失业缴费时
间和享受待遇期限如何计算
问:鞍山吴英
——我自愿辞职后到了另一家企业工作。请问,我的失业保险费能否连续计算?将来我一旦失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如何计算?
适用文件: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失业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辽劳社发【2008】92号
答:
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待其重新就业并再次参保缴费后,其前后缴费时间合并计算,失业人员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参保并缴费时间不足一年;
2、自愿辞职或自动离职;
3、不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4、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
因此,自动辞职后,你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缴费时间将保留并可合并计算。W
3军队无军籍人员的失业
保险费应从何时缴纳
问:抚顺童彤
——我有位亲属是军队无军籍人员。请问,他的失业保险费应从何时缴纳?
适用文件: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失业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辽劳社发【2008】92号
答:
文件规定:“关于军队无军籍人员失业保险问题按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中人事和劳动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后司字第332号)规定执行。
即从2000年7月1日起,按国家规定参加当地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关于军队停办福利企业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后勤部[2003]1号),1993年以前设立的企业,补缴时间原则上从1993年开始计算,1993年以后设立的企业从设立时计算。”W
4个体工商从业人员养老
保险的缴费率如何确定
问:沈阳马洪
——我们是一家个体工商企业,准备参加养老保险。请问,我们缴费的费率如何确定?
适用文件: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沈劳社发【2008】43号
答:
文件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城镇的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含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达到8人及以上,其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部分的费率,征收机构按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征收。”
另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从业数外籍人员应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W
本栏责编 / 马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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