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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3B)1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企业养老保险基数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0-4-20
来源方式:原创
读者发问 1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企业养老保险基数是多少 问:沈阳李军   ——我们单位过去一直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现在准备参加,但是工资总额无法确定。请问,我们应该如何选定缴费基数?   适用文件

读者发问

1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企业养老保险基数是多少

问:沈阳李军

  ——我们单位过去一直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现在准备参加,但是工资总额无法确定。请问,我们应该如何选定缴费基数? 

  适用文件: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沈劳社发【200843

答:

  文件规定:“未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的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团组织,地税部门可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规定先行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统筹基金。各区、县(市)养老分中心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属地地税部门提供‘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编码’空号段,供地税部门先行征缴使用,地税部门要同时督促企业及时到养老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对无法确定工资总额的企业,按实际掌握的用工人数和执行年度的我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乘以我市前三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率,作为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缴费基数。”W

2单位未办理失业保险手续是否合理

问:辽阳苏瑞

  ——我们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缴纳失业保险。另外,有一些同事虽然缴纳了失业保险,但是并没有及时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请问,单位这么做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单位是否要承担责任?

  适用文件: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失业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辽劳社发【200892

 答:

  你们单位这么做并不合理。

  文件规定:“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履行依法登记参保、如实申报缴费、代扣代缴、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失业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等相关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不按规定及时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履行失业保险相关法定义务以及由于用人单位处理劳动关系操作不规范、未及时为本单位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手续等原因,影响其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W

3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什么

问:甘肃刘敏

  ——听说国家最近出台了农村养老保险规定。我家人现在农村生活,我想问一下,是否我家所有成员都能参保?

  适用文件: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

答:

  文件对参保范围是这样规定的:“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另外,该项政策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并未覆盖全国范围。文件规定:“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W

4我是否应该55岁退休

问:本溪孙艳

  ——我原是技校教师。从1981年至1998年,在技校任教18年。1998年之后,我被分至煤矿车间任微机操作员。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应按原来的企业干部待遇,55岁退休?

  适用文件: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 309

答:

  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

  另外,按照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辽劳字【199829号):“4550周岁之间的女干部(管理岗位)解聘后到生产岗位连续工作满三年以上,且一直未恢复管理岗位工作的,按工人退休年龄掌握。”

  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你应该按照工人条件退休。W

本栏责编 / 马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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